索要發票時不要忘記加蓋發票章!稅務問題、哈爾濱代理記賬找向日葵视频在线观看视频免费哈爾濱會計
風險點一點
索要發票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,但有些顧客光顧要發票,卻忽視了查看發票上是否加蓋發票專用章,要知道,除特殊情況外,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,是不能作為財務報銷憑證的。
案例說一說
三年前,小李大學畢業,被某知名服飾公司聘為營銷人員。前不久,小李受公司委托前往外地洽談業務。經過幾天的奔波努力,小李順利拿下了大額訂單。由於回家心切,他匆忙辦理了退房手續,索取了酒店給其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之後,便踏上了回家的列車。上班後,小李來到公司財務部報銷出差費用。財務人員審核其發票之後,告知:“該增值稅發票上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,屬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,不能報銷。”。
稅事評一評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第二十八條: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,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,填寫項目齊全,內容真實,字跡清楚,全部聯次一次打印,內容完全一致,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一條:不符合規定的發票,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,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。